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11月15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联合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印发了《开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工作方案》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始终把讲政治摆在第一位,不断增强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专项监督活动,结合实际,迅速部署,全面推开。及时成立以院、厅、局领导任组长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本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省市场监管局稽查局、省公安厅环食药总队要加强协作,并具体负责本系统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组织实施。
《工作方案》要求各单位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作为重点工作来部署和开展,确保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认真总结存在的问题,对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底数较大、刑事立案较少的地区重点清查,促进各地提高认识、全面落实。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及时组织会商研判,必要时向上级请示报告,确保依法公正处理。
《工作方案》要求各单位要认真梳理线索,加强案件监督。积极完善“两法衔接”工作制度,构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长效机制。一是以联席会议、案件双向咨询等多种形式加强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认真查找在案件移送、立案和监督环节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通报,共同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二是推进相关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运用,拓宽立案监督渠道;三是检察机关要对发现的相关制度和管理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行业治理。
《工作方案》要求各单位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及时向媒体推荐专项监督活动的报道素材,提升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司法机关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认知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此次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是省检察院结合陕西实际牵头开展的专项工作,旨在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全面增强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通过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三方协作,发现并移送一批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线索,立案侦查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审查起诉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营造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执法氛围。并以此次活动作为契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长效机制,推进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合力,结合办案,分析相关犯罪发案原因和监管漏洞,促进社会综合治理。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文字:张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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